不是同一个。建设竣工验收报告是一个建设项目总体验收,它包括工程内容,工程质量,项目的总决算和固定资产的形成,项目建成后的试运行是否达到原先的设计要求,项目的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环境保护等各项内容。
环保验收、环评验收是一个意思,书面上来说好像没有环评验收这个说法,只有环保验收,官方名字叫《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是环保“三同时”验收。
环保验收,实际上就是环评验收,两者在概念上是一致的。环评,全称为环境影响评价,其核心是对即将实施的人类活动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深入分析,以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和对策,作为开发活动的科学指导依据。
一样的。环保验收指的就是环评验收。环评是环境影响评价的简称,是指对拟议中的人为活动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论证,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采取的防治措施和对策。环境影响评价作为一项科学方法和技术手段。任何个人和组织都可应用,为人类开发活动提供指导依据。
不可以。原则上应当根据环评,一个环评项目进行一个环保验收。不能是一部分。环保验收程序所需资料如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表)或登记卡。验收监测报告(表)或调查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保局审查批复文件。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行)环保意见。
此处只是注明监测报告的完成时间,而一般情况下,监测报告在该项目未发生改变的情况下都是有效的。
环评批复有效期通常为五年。环评批复是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结果,它确定了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合规性和可行性。有效期的设定是为了确保建设项目在批准后的一定时间内按照批复要求进行实施,同时避免长时间拖延导致环境影响的评估失去时效性。
在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实施上,第十七条强调了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时,需考虑多个因素来确定应执行的标准,包括行业类别、环境功能区、排放种类等。建设项目的各个阶段都需要遵循批准的排放标准,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则需按照所属行业和区域执行相应的排放标准,并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和监督,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三同时”审查和环境保护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计划、经济、规划、土地、建设等部门不得批准立项、建设或投产使用。
环境保护法是一部国家法律,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环境保护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已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1、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2、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范,指导并监督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负责对其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3、在实际操作中,部分业主对环境监理持有消极态度,为此环保主管部门要将“环境工程监理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必备资料,在项目的环评审批文件中予以明确,以促进企业重视并执行。
4、环境保护验收必须在项目取得竣工备案登记合格后方可进行;根据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环评批复,极特殊项目有可能会要求进行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环境监理或工程环境监测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