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部分岗位职责企业负责人职责l、遵守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汽车维修的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本企业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与外单位签定的合同。
2、设备管理规定 全厂设备、机具落实到具体职责人,由专人负责清洁、保养。电脑解码器等精密设备由专人负责操作。购置新设备,要坚持技术领先、经济实用的原则,同时了解和购置市场上的汽修新机具,提高我厂装备水平。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及时向厂领导映,以便联系厂家修理。
3、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1、【太平洋汽车网】汽车维修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与其作业内容相适应的专用维修复车间和设备、设施,并设置明显的指示性标志;有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有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有齐全的安全操作规程。
2、装卸汽车发电机和起动机时,应将汽车电源总开关断开,切断电源后进行,未装电源总开关的,卸下的电线接头应包扎好;需要起动机检查电路时,应注意车底有无他人在工作,预先打招呼、拉手刹、放空档,然后发动,不熟练人员及学员不得随便发动;汽车内线路接头必须接牢并用胶布包扎好。
3、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实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制度。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合格证由专人负责视生产情况定期到管理部门领取,专人负责开具。开具合格证必须根据本厂质量总检验员对车辆的检验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维修后质量检验结果进行。
4、质量管理组织 本部门成立了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吴明负责。具体质量管理由常负责。
1、汽车维修管理制度是指对机动车维修行业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体系。该制度旨在确保机动车维修服务的质量、安全和环保,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机动车维修行业的健康发展。下面将详细介绍汽车维修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2、汽车维修管理制度是为规范机动车维修行业而制定的规定。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需要进行备案登记。备案流程包括了备案程序、备案材料、备案受理、备案变更、备案事项事后监督检查等。此外,该规定还规定了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标准。
3、建立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制度:根据国务院第709号令《关于备案程序、备案材料、备案受理、备案变更、备案项目后监督检查、备案不收费、备案结果公告等国务院规定内容的规定》的要求,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机动车维修经营标准等。
工作场所、车辆旁、工作台、通道应经常保持整洁,做到文明生产;严禁一切低燃点的油、气、醇,与照明设施及带电的线路接触。
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太平洋汽车网】汽车维修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与其作业内容相适应的专用维修复车间和设备、设施,并设置明显的指示性标志;有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有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有齐全的安全操作规程。
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进出厂车辆和人员门卫有权检查,员工携带物品出厂,要登记报告,未经批准不准带进带出。
质量管理组织 本部门成立了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吴明负责。具体质量管理由常负责。
每日检查现场,引导文明施工,爱护环境、爱护设备、爱护车辆,遵守安全生产规定,保持车间整洁的卫生环境。所谓企业管理制度,是指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企业组织制度和企业管理制度。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具有明确的实物边界和价值边界,具有确定的政府机构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职能,切实承担起相应的出资者责任。
1、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2、在维修车辆前,必须将车辆停稳并使用举升设备进行维修。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进行检修。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3、汽车维修管理制度是为规范机动车维修行业而制定的规定。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需要进行备案登记。备案流程包括了备案程序、备案材料、备案受理、备案变更、备案事项事后监督检查等。此外,该规定还规定了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标准。
4、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档案存放需有序,查找方便,并应做好防盗、防火等六防工作。档案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电子档案要及时备份。各班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使用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5、建立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制度:根据国务院第709号令《关于备案程序、备案材料、备案受理、备案变更、备案项目后监督检查、备案不收费、备案结果公告等国务院规定内容的规定》的要求,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机动车维修经营标准等。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机动车维修业经营行为,维护机动车维修业市场秩序,保障机动车维修质量和运行安全,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法律依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